取而代之的是“外贸尾单”
或“原单货”
之类的说法。
苏景添正是利用这种模糊地带来做生意,只要品质过关,就不会有人多说什么。
至于工商署会不会来查?别闹了!在那个社团当道的年代,谁会去惹一个背后有大佬撑腰的店铺?就连警方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跟苏景添过不去。
因此,苏景添毫不犹豫地选中了这条灰色道路。
……
“我靠,第一天就这么多客人,阿添啊,你这次赚翻了吧!”
一家冷饮店门口,苏景添和太子等人正坐在这里观察花园街的情况。
太子看着人流如织的场景,不禁惊叹道。
人来人往,顾客们源源不断从店里出来,手里提满了战利品。
“还好,还好。”
苏景添笑眯眯地回应。
他的心里早已乐开了花——事实证明,他的选择完全正确。
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:首先,产品质量过硬,与正品相差无几;其次,配合顶级广告策略,想不火都难。
说实话,看到苏景添的生意如此红火,他们真的不羡慕吗?怎么可能不羡慕!但毕竟大家都是自己人,同属洪兴兄弟会,也没什么好嫉妒的。
“我猜阿添今天至少能赚五六十万吧。”
韩宾望着眼前热闹非凡的场面,随口问道。
“五六十万?怕是不止呢!看这客流量,怎么也得七八十万起步吧。”
一旁的十三妹认真地分析道。
“不至于吧?真有那么多?那岂不是一个月下来就有两千多万,一年直接奔两亿去了?”
韩宾惊讶地看着十三妹。
“你以为呢?”
十三妹一脸笃定地回了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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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妹轻哼一声,斜睨了韩宾一眼,语气带着几分轻蔑:“你明白什么?我刚才都看过了,那些商品的标价,最低也要几百块,还有动辄几千块的包包,一年赚个一亿根本不在话下。”
“这也太离谱了吧。”
韩宾摇了摇头,继而一脸艳羡地望向苏景添:“真让人嫉妒你的这门生意,简直火爆得不行。”
“你韩宾做走私生意,不也是日进斗金,还能羡慕我?”
苏景添笑呵呵地回应着韩宾。
“那倒是真的,我的走私生意,每个月赚个一两千万还是轻轻松松的。”
韩宾满脸自信地说道。
“说起来,在座的几位里,就数我的生意最差劲了。”
太子叹了口气,摇摇头道:“那些场子和保护费,一个月到头来能落个五六百万已经不错了。”
太子说的是自己真正能拿到手的钱,算下来一年也就五六千万罢了。
不过只要不打仗,不跟其他社团火拼,这些钱还是能攒下来的。
不然的话,像苏景添这次的情况,简直就是烧钱。
当然,这也与苏景添给出的安家费过高有关。
别的社团甚至洪兴内部的手下,安家费一般也就两三万块钱而已。
“太子哥,我才是最惨的那个好不好。”
恐龙一脸无奈地看着太子说道。
整个洪兴谁不知道,他恐龙在屯门的地盘上是独一份的存在。
可为什么会这样?
难道是因为他恐龙功夫了得?
别逗了,他恐龙再厉害,也打不过洪兴的战神太子。
主要原因是屯门这个地方实在太落后了。
落后到连保护费都收不上多少,一年下来能有个七八百万的收入,就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