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。武王曰:“予有乱臣十人。”孔子曰:“才难,不其然乎?唐虞之际,于斯为盛;有妇人焉,九人而已。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。周之德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。”
“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。武王曰:‘予有乱臣十人。’孔子曰:‘才难,不其然乎?唐虞之际,于斯为盛;有妇人焉,九人而已。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。周之德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。’”《论语?泰伯》中的这段对话,是孔子对上古至周初贤臣治国的深刻总结,更是对 “人才难得” 这一永恒命题的精准论断。舜凭五位贤臣便实现天下安定,武王靠十位能臣开创周朝基业,而孔子从中看到的,不仅是贤臣对治国的关键作用,更有 “人才稀缺” 的现实困境 —— 即便在唐虞、周初这样的盛世,贤才依然难得,周武王的十位能臣中,若除去妇人,也仅剩九位。同时,孔子盛赞周 “三分天下有其二仍服事殷” 的至德,将贤臣治国与道德坚守相融合,为后世勾勒出 “德才兼备、贤臣辅政” 的理想治国图景。在当代社会,无论是国家治理、企业管理还是社会组织运营,“人才” 始终是核心竞争力,重新审视孔子这段论述,对理解人才价值、树立正确人才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
一、溯源:舜与武王时代的贤臣治理语境
要理解 “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”“武王有乱臣十人” 的深意,需先回到舜与武王所处的历史语境,看清当时的治理需求与贤臣的角色定位 —— 正是特定的时代困境,让贤臣的价值得以凸显,也让 “才难” 的感慨更具分量。
(一)舜时代的治理困境与五臣之责
舜所处的上古时代,刚从部落联盟向早期国家过渡,治理面临三大核心困境:洪水泛滥威胁民生、部落纷争破坏秩序、伦理缺失导致人心涣散。此时的舜,虽有 “仁孝” 之德与治国之志,却需依靠贤臣之力方能破解困境,而 “五臣” 正是他治理天下的核心支撑。
据《尚书?舜典》《史记?五帝本纪》记载,舜的五位贤臣各有所长,分工明确:禹负责治水救灾,当时 “洪水横流,泛滥于天下”,百姓流离失所,禹 “居外十三年,三过家门而不入”,以 “疏堵结合” 之法疏通河道,将洪水引入大海,最终解除水患,让百姓得以安居;稷(后稷)掌管农业生产,他教百姓种植五谷,改进耕作技术,解决了洪水后粮食短缺的问题,为民生安定奠定基础;契担任司徒,推行 “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” 的 “五教”,化解部落间的伦理矛盾,构建起和谐的社会秩序;皋陶主管司法,制定 “五刑”(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),却主张 “慎刑”,通过道德教化与刑罚结合,实现 “刑期于无刑” 的治理目标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;伯益则负责山林川泽的管理与鸟兽驯养,不仅为百姓提供了额外的生活资源,还协助禹治水,提出许多实用建议。
这五位贤臣,如同舜的 “五根支柱”,分别对应 “民生保障、生产发展、伦理构建、司法公正、资源管理” 五大治理领域,将舜的治国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。正是依靠他们的各司其职与协同合作,舜才能在短时间内化解上古时代的治理困境,实现 “百姓昭明,协和万邦” 的天下大治局面。此时的 “贤臣”,不仅是君主的助手,更是破解时代难题的关键力量,他们的存在,让 “天下治” 从理想变为现实。
(二)武王时代的兴周大业与十乱臣之功
武王所处的商周交替之际,治理需求从 “稳定秩序” 转向 “推翻暴政、建立新朝”。当时商纣王暴虐无道,“好酒淫乐,嬖于妇人”“重刑辟,有炮格之法”,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,诸侯纷纷背离商朝。周武王要实现 “吊民伐罪、建立周朝” 的大业,必须依靠一批 “能谋善战、善治善政” 的贤臣,而 “乱臣十人”(“乱” 通 “治”,指能治理国家的贤臣)正是他兴周的核心团队。
据《尚书?泰誓》《史记?周本纪》记载,武王的十位乱臣涵盖了军事、谋略、政务、教化等多个领域:周公旦(武王之弟)擅长谋略与政务,在武王伐纣前协助制定战略,伐纣后又主持制定礼乐制度,为周朝的稳定奠定基础;召公奭(召公)以公正贤明着称,曾与周公旦分治天下,“自陕以西,召公主之;自陕以东,周公主之”,他治理期间 “百姓怀之”,留下 “甘棠遗爱” 的佳话;太公望(姜子牙)是军事统帅,“博闻强识,明于治乱之道”,在牧野之战中指挥周军大败商军,为武王灭商立下汗马功劳;毕公高、荣公、太颠、闳夭、散宜生、南宫适等贤臣,则分别在政务管理、物资筹备、外交联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其中太颠、闳夭、散宜生曾冒险从商纣王手中救出周文王,为兴周大业保留了核心力量;而孔子提到的 “有妇人焉”,据后世注解多认为是武王之母太姒或王后邑姜,太姒以 “仁孝” 之德辅佐武王,邑姜则在后宫治理与教化方面贡献力量,二人虽为女性,却以贤德与智慧成为乱臣团队的重要一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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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十位乱臣,如同武王的 “十大支柱”,在伐纣兴周的过程中各司其职、协同作战:太公望领兵破敌,周公旦、召公奭谋划政务,太颠、闳夭筹备物资,太姒、邑姜以德化人。正是依靠他们的共同努力,武王才能 “三分天下有其二”,最终在牧野之战中一举灭商,建立周朝,并推行 “德治”,让百姓从商纣的暴政中解脱,实现 “天下归心” 的治理局面。此时的 “贤臣”,不仅是新王朝的建立者,更是新秩序的构建者,他们的能力与品德,直接决定了新王朝的治理水平。
(三)“唐虞之际,于斯为盛”:盛世背后的人才稀缺
孔子为何感叹 “唐虞之际,于斯为盛”?因为舜的唐虞时代与武王的周初时代,是上古至周初少有的 “贤臣汇聚” 的盛世 —— 舜有五臣定天下,武王有十乱臣兴周朝,这样的人才规模与质量,在当时极为罕见。但即便如此,孔子仍敏锐地指出 “有妇人焉,九人而已”,暗示即便在盛世,男性贤臣的数量依然有限,进一步凸显 “才难” 的现实。
为何 “才难”?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,主要有三大原因:一是教育资源稀缺,上古至周初的教育主要局限于贵族阶层,平民几乎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,导致人才培养的基数极小;二是选拔渠道狭窄,当时的人才选拔多依赖 “举荐制”,需依靠君主或贵族的发现与举荐,许多有才能的平民难以被发掘;三是治理需求严苛,当时的贤臣不仅需要具备专业能力(如治水、军事、政务),还需兼具高尚品德(如仁、孝、公、廉),“德才兼备” 的标准让人才筛选更为严格。正是这些因素,让 “贤臣” 成为稀缺资源,即便在唐虞、周初这样的盛世,也难以大规模涌现,这也正是孔子发出 “才难,不其然乎” 感慨的深层原因。
二、解析 “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”:贤臣治国的核心逻辑
“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”,看似简单的一句话,却蕴含着 “贤臣治国” 的核心逻辑 —— 君主的品德与愿景需通过贤臣的能力与实践落地,贤臣的 “专才” 与 “协同”,是实现 “天下治” 的关键。这种逻辑,不仅适用于上古时代,更成为后世治国理政的重要范式。
(一)“臣专其责”:专业能力是贤臣的核心价值
舜的五位贤臣,最大的特点是 “各专其责、各有专长”—— 禹善治水、稷善农耕、契善教化、皋陶善司法、伯益善资源管理,他们每个人都是所在领域的 “专家”,能够精准解决该领域的治理难题。这种 “臣专其责” 的模式,打破了 “君主万能” 的误区,让治理从 “君主一人决策” 转向 “贤臣各展所长”,极大提升了治理效率与质量。
1. 禹:治水专家的 “问题导向” 治理
禹的核心价值在于他的 “治水专业能力”。当时的洪水问题是上古时代最严峻的民生危机,尧曾任命禹的父亲鲧治水,鲧采用 “堵” 的方法,九年而不成,反而导致洪水泛滥更甚。禹接任后,并未盲目沿用旧法,而是通过 “实地考察” 掌握洪水规律,提出 “疏” 的治水理念 ——“行山表木,定高山大川”,走遍天下勘察地形,疏通河道,将洪水引入大海。他的治理不是 “拍脑袋决策”,而是基于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 “问题导向” 治理,最终成功解决了困扰上古社会多年的洪水问题。这种 “专业能力解决专业问题” 的模式,是贤臣价值的核心体现 —— 君主即便有解决问题的意愿,若缺乏专业能力,也难以落地,而贤臣的专业能力,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。
2. 皋陶:司法专家的 “公正导向” 治理
皋陶的核心价值在于他的 “司法专业能力” 与 “公正理念”。上古时代,社会秩序混乱,部落间的冲突与个人间的纠纷频发,亟需一套公正的司法体系来规范行为。皋陶作为司法专家,制定了 “五刑”,却并未滥用刑罚,而是主张 “慎刑”——“五刑有服,五服三就;五流有度,五度三居”,根据罪行的轻重判处不同刑罚,对可宽恕的罪犯则处以流放,且流放地根据罪行轻重分为三等。他还注重 “道德教化”,认为 “刑期于无刑”,刑罚的最终目的是让百姓知敬畏、守规矩,从而不再犯罪。这种 “公正导向” 的司法治理,既维护了社会秩序,又避免了暴政,体现了贤臣 “专业能力与道德理念相结合” 的治理智慧。
(二)“协同共治”:贤臣团队的合力效应
舜的五位贤臣虽各专其责,却并非孤立工作,而是形成了 “协同共治” 的团队效应 —— 治水需要农业支持(稷的农耕),农业需要资源保障(伯益的资源管理),资源管理需要秩序维护(皋陶的司法),秩序维护需要伦理支撑(契的教化),而所有领域的治理又都围绕 “解民困、安天下” 的共同目标。这种 “协同共治” 的模式,让贤臣的个人能力转化为团队合力,最终实现 “1+1>2” 的治理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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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禹治水的过程中,不仅需要伯益协助管理山林川泽,避免治水过程中破坏自然资源;还需要稷指导百姓在治水后的土地上种植五谷,确保百姓有饭吃;同时,契推行的 “五教” 让百姓更易配合治水工作,减少冲突;皋陶的司法则为治水过程中的资源分配与纠纷解决提供保障。五位贤臣虽分工不同,却围绕 “治水” 这一核心任务协同作战,最终不仅解决了洪水问题,还同步推动了农业发展、伦理构建与秩序维护,实现了 “一举多得” 的治理效果。这种 “协同共治” 的模式,证明贤臣治国不是 “单个贤臣的单打独斗”,而是 “贤臣团队的集体作战”,只有通过团队协同,才能应对复杂的治理难题,实现 “天下治” 的目标。
(三)“君明臣贤”:君主与贤臣的良性互动
“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” 的前提,是 “君明”—— 舜的贤明为贤臣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。舜的 “明” 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 “识才”,他能从众多人中发现禹、稷、契、皋陶、伯益的才能,不看出身、不徇私情,如禹虽为鲧之子(鲧治水失败被处死),舜却不因父过而否定禹的能力,依然任命他治水;二是 “任才”,舜给予贤臣充分的信任与权力,让他们能够自主开展工作,如禹治水时 “得专征伐”,拥有调动部落资源的权力,无需事事请示;三是 “容才”,舜允许贤臣提出不同意见,即便意见与自己相悖,也能虚心接受,如伯益曾向禹提出 “德惟善政,政在养民” 的建议,舜得知后不仅认可,还将其纳入治国理念。
正是舜的 “君明”,让贤臣能够 “尽其才”—— 禹能专心治水,无需担心权力受限;稷能安心教农,无需担心资源不足;契能全力教化,无需担心理念不被认可。这种 “君明臣贤” 的良性互动,是贤臣治国的关键前提:若君主昏庸,即便有贤臣,也难以发挥作用(如商纣王有比干、微子等贤臣,却因君主暴虐而无法重用);若君主贤明,却无贤臣辅佐,也难以实现天下治(如舜若没有五臣,仅凭一己之力无法解决洪水、农业、伦理等多重难题)。因此,“君明臣贤” 的结合,才是 “天下治” 的完美范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