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及本能抗拒,喉头滚动,却被甘草一手托住后颈,力道不容挣脱。片刻后,药丸入腹,他呼吸渐缓,颤抖稍止。
甘草扶他起身,沿田垄向北行二十步,至一处塌了半边的枯棚。棚顶茅草朽烂,四壁歪斜,却是唯一可藏身之处。
他将人安置在角落干草堆上,留下半袋炒面、一块风干肉,又从怀中抽出一封折叠信笺,塞进对方衣襟内侧。
“若我三日内无音讯,或有人强行带你走,你就去找城南老沈。把信交给他,一句话都别说。”
白及眼神涣散,只机械点头。
甘草退后两步,环视四周。田径远处已有动静,两名佩铁牌者正沿沟渠巡查,步伐稳健,方向正是这片区域。
他不再停留,转身沿水沟退行百步,踩着浅流换道归城。途中寻一僻静处,取出炭笔记事册,以极细笔迹写下:
目击证词录毕。
内容:丹参亲临杀人,携含附子之三七粉离场,口述“逆药阁的货”;
状态:证人精神濒临崩溃,需立即转移保护;
推断:丹参自案发即掌控逆药阁资源,非后期勾结,而是主导者。
写罢合册,藏入内袋。
返居所途中,天色转阴。街巷渐喧,药贩叫卖声起。甘草穿行市口,未归直途,绕行三条岔路,确认无人尾随后,方推门入院。
屋内陈设简陋,桌椅蒙尘。他刚踏进门槛,便见门缝下压着一物——绿底金纹,请柬。
他弯腰拾起,指尖触纸,顿觉异样。此纸厚韧,非滇南本地所产,纹理密实,隐有暗光。展开,署名“丹参敬邀”,墨迹工整,邀其三日后赴府“共议旧案是非”,落款日期为案发第七日。
甘草凝视片刻,移步窗前,借光透视。
纸中浮现出极淡水印——一个“逆”字,笔锋转折处呈蛇鳞状纹路,与此前所见逆药阁密函完全一致。
他放下请柬,坐于案前,右手食指轻叩桌面,一下,两下,三下。
白及所言“逆药阁的货”,与此帖暗纹呼应。而案发第七日,丹参对外宣称闭门守孝,拒见外客。如今却以此等纹纸相邀,岂非自露破绽?
他取出随身陶罐,倒出些许昨日所得三七粉残渣,投入清水中。浮块依旧,腥气微溢。再取请柬一角,浸入另一碗水。片刻后,水面泛起极淡油膜,气味相似,却不尽同——多了一丝甜腐之味。
甘草皱眉。